何桂清,字丛山,号根云,清道光年间进士。少年得志,38岁任浙江巡抚,41岁升两江总督。1860年,太平军攻破江南大营时何桂清率十万清军弃常州逃走。同治元年被递解进京,等候审判。
按大清律,“封疆大吏失守城池”应得罪名是“斩监候”,照现代说法叫“死缓”。但是,因为何桂清还有“击杀执香跪留父老19人”的恶劣情节,即他当时逃出常州城时,还把当街拦轿劝驾的19名市民给杀了。于是被刑部、即现在的最高法院判了“斩立决”。
当时慈禧太后刚刚垂帘,办事注重君臣“同治”的原则,对刑部给何桂清拟的罪名降旨让大学士六部九卿开会商议,即类似明朝的“廷议”。开会结果,同意刑部所拟。
但慈禧仍不愿轻杀大臣,又下旨“何桂清曾任一品大员,用刑宜慎;如有疑义,不妨各陈己见”。于是,便召来一批大臣上疏解救,一时难以决断。
何案的一个关键是他为何离开常州?在审讯中,他拿出一份下属的公禀,即下属的联名申请,请他离开常州,退到苏州,以保饷源重地。事过境迁,难以判断真伪,于是,朝廷命这时的两江总督曾国藩核查此事。
曾国藩根本没有去核查是否真有这样一道公禀,而是回了一道措词犀利、堪为经典的覆奏,由此决定了何桂清的命运。
曾的奏折中有这样一段话:“督抚权尊,由来已久,司道以下,承迎风旨,不敢违拒,若此类者,无庸深究。疆吏以城守为大节,不当以僚属一言为进止;大臣以心迹为罪状,不必以公禀有无为权衡。”这几句诛心之论精辟绝伦,无人能驳。
确实,高级官员因为其位高权重,下属们难免察言观色,遇事逢迎。就像黑社会头子从不亲自杀人,但其对社会的危害远远超过手下的杀手;高官应按其“心迹”,即真实思想的危害程度去定罪,因为这些思想通常会转化为下属以及下属的下属的行动,层层放大。
这份奏折震撼了慈禧!于是,何桂清终于被绑赴菜市口,一刀斩处。
这个故事,对于我们纪委巡视组是否会有启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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