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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小区的主干道是条两车道,每天往来的车辆不少。有些人贪图方便,经常随手就把车停在道旁,这样就影响了往来车辆的会车。于是业主委员会就要求物业公司设法阻止小区的居民和访客在路旁停车。

然而,物业想出来的办法却让人啼笑皆非。他们沿着主干道摆上了一排巨大的木质花盆,这排大花盆本身就占据了半条车道!摆上花盆后,道旁确实难以停车了,可是两车道也就变成了一道半,往来车辆的会车就更加困难了;而且原先会车的困难只有在道旁有车乱停时才发生,而现在则是全天候的!

这便是目的与手段的错位。对于小区的业主而言,“道路畅通”是目的,“阻止乱停车”是手段。实施手段的任务交给了物业公司,这便成为了他们的目的。为了实现“阻止乱停车”这一目的,物业采取了“摆放大花盆”的手段。诚然,物业这一手段有效地阻止了乱停车,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可是小区“道路畅通”的目的却没有实现。

这个简单的案例让我们理解了管理的复杂性;让我们发现,在一定条件下,“手段”与“目的”之间出现的悖论。实现任何一个目的总是需要通过一些手段的。当这些手段被分解而由其他人去执行时,这些手段就被当作执行者的目的了,因为考核他们是以分配给他们的“手段”是否实现为标准的。于是,那些执行者便根据各自的目的设计下一级的手段。当执行者的目的都实现了的时候,我们是否回过头来后评估一番,那个真正的目的是实现了吗?

环顾左右,我们会发现有许多这样的错位。我国需要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拥有大量的技术专利。于是,我们就把发明专利作为许多人的目的去设计,无论是科技部下达项目,还是科研人员晋升职称,专利发明数量都是一个重要指标。结果,若干年下来,我国的科技专利数量呈现指数增长,中国大学的专利发明数量数倍于美国。可惜其中绝大部分是束之高阁的,连发明人都没打算付诸应用的无效专利。诸如此类,学生的“高分低能”、学校片面追求所谓“国际化”、政府过度追求GDP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目的与手段的错位。

手段本来是为目的服务的,两位一体是应该的,怎么会错位呢?从表面上看,因为目的比较抽象,不容易量化,难以体现其实现的程度;而手段则是具体的,容易量化,有显示度,所以就会出现对于手段的过度追求,出现本末倒置的结果,我们这个社会正在趋向于“指标型社会”。深入探讨一下,却是与现实中过多的“委托代理”环节有关。

就拿前面谈到的小区道路为例,其实关键是小区业主们对物业管理难以掌控,请来的服务者其实已经是主人了。否则即使出现了目的与手段的错位,也是很容易纠正的。而且久而久之,这种错位就不容易出现了。

一般而言,执行手段的都是代理人,受目的受益者的委托。因此,目的即使得以有效的实现,那些代理人本身并没有多大好处。于是,代理人们就凭借“执行手段”这一机会,去建立和实行自己的目的。比如,我国有个阶段强调与国际接轨,于是各个单位的领导们就会积极地到北美与欧洲“细致地”考察;后来又一个阶段讲究发扬革命传统,大家便借此开展国内红色旅游。只要找到个名堂,就能做出锦绣文章。

代理人给委托人编了一个“灿烂辉煌”的目的,让委托人对此深神往不已,其实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为了让那些“手段”畅通无阻。通过执行这些手段,代理人们得到了资源、得到了财富;得到了业绩、得到升迁;而委托人们也得到了对未来的憧憬。

这就不仅仅是目的与手段的错位,而是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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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民

陈宏民

138篇文章 3年前更新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协同创新与管理研究会理事长,《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先后就学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曾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双边市场——企业竞争环境的新视角》等专著3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业为产业组织与创新管理、平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闲时便写些人文历史的杂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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