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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那些事儿”讲座之五

最新的消息显示,国家食药总局打算关停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由制药企业自建追溯系统。一旦执行,不仅十年来一波三折的中国药监码的命运愈加坎坷,而且对中国数千家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企业来讲,也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今年年初,药监码就成为医药行业的核心话题。1月25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状告国家食药总局,认为其在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实施中未进行公开招标,导致阿里健康手握行业监管数据,造成行业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不到一个月,国家食药总局“从善如流”,宣布暂时叫停药品电子监管;紧接着阿里健康发出声明,将移交药品监管码系统。

  自从药监码被阿里巴巴收入囊中,就一直被各方面关注。阿里“开发利用”药监码数据、依托这一信息资源染指医药领域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当初投资者看好它,复牌后股价一日飙升近4倍是为此,两年间业界持续关注吐槽也是为此。

  如果再往前追溯十年,监管当局选择新建一套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的决策也曾引起业内企业,尤其是制药企业的强烈抵触。药品电子监管网提供了一整套药品生产销售的可追溯系统,对于提高药品安全有重要意义。药品包装上的条形码也能起到追溯效果,而且也是国际上标准使用的追溯方式。然而监管当局选择另起炉灶,搞了一套建设成本昂贵的电子监管码系统,制药企业不得不更新生产线,据说每条线的改造费用在上百万元,数千家制药企业的上万条生产线,投资巨大。在监管当局的强力推进下,药品生产环节的改造已经基本完成,今年开始要求全面覆盖零售环节,这意味着数万家药店必须更新设备,有估计说整个系统完成后的总投资要达300亿元。

  因此,最近这场由药品零售企业掀起的风波,其实是医药行业众多企业对药品电子监管码不满的集中体现。核心问题有两点,一是对另起炉灶搞的这个成本昂贵的追溯系统不满,二是对监管当局允许这个系统的运营商从事同业竞争不满。

  事实上,如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有不少职能部门在数据库建设时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开发成功后由企业运营,政府免费获得监管所需要的信息,而企业则深度挖掘信息中的商业价值,“各取所需”。这是客观事实,也属无奈之举。

  即便如此,监管当局仍然必须处理好促进行业监管与保护市场竞争两者间的关系。国家食药总局允许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营方直接参与医药行业的经营,并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由运营方决定哪些数据可以出售,显然是不合适的。

  国家食药总局能够从善如流,响应企业的呼声,收回“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营权,是值得称赞的。接下来合理的做法应是重新选择系统的运营商,并做好约法三章。一是运营商不得进入与医药生产、流通和销售相关的经营领域,二是运营商对系统的数据销售和服务,需要征得数据提供企业的同意,三是运营商的服务定价应该受到适当的管制。同时,系统中的数据在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应该尽量对外开放,由全社会共享。总之,深度挖掘信息价值本身不是坏事,只是要防止侵害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也要避免由此产生的价值被少数企业获得。

  考虑到药监码已经创建十年,如今不宜取消该系统。药监码建设虽然成本很高,但生产环节投资已经完成,零售领域刚刚开始,零售企业想借这次反对阿里健康运营药监码,顺势把整个药监码系统都推翻,各方利益诉求并不一致。监管当局绝不能轻易以一句“企业是食品药品研发和生产的主体,应当承担起建设产品追溯体系的主体责任”,就把球踢回给企业,从乱作为转成不作为,放弃统一的追溯系统而让企业自建。假如命运坎坷的药品电子监管码真的“寿终正寝”,造成数千家制药企业此前为之投入的上百亿元损失,这学费也交得太大了。

(原载于《财新周刊》201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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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民

陈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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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协同创新与管理研究会理事长,《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先后就学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曾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双边市场——企业竞争环境的新视角》等专著3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业为产业组织与创新管理、平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闲时便写些人文历史的杂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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