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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那些事儿”讲座之十

分享经济是个近年来非常热门的话题,虽然关于其定义依然众说纷纭。

“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这个词汇最早出现于2008年,是指那些以对他人所拥有的资源进行分享、交换和租赁为形式的所谓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随着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创新,分享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有学者对分享经济做了一定范围的抽样调查。据统计,2014年全球在旅行、租车和金融等领域的分享经济业态的营业额已经达到150亿美元,而在未来几年会迅速增长到数千亿美元。

然而,虽然分享经济在产业界、金融界、学界以及媒体引起了巨大的关注,甚至被认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念和模式,但深入规范的分析研究却依然罕见。这主要归咎于对其的界定依然含混不清。(或许这种含糊不清就是其魅力所在,每人把他认为最美好的理念定义为“分享经济”)

究竟怎样的经济形态才能称之为“分享经济”,目前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实业界都还没有形成一种共识。宽泛界定者认为只要存在共享行为便属于分享经济或者共享经济,那么互联网上绝大部分商业行为都存在信息共享,于是分享经济几乎就成了互联网经济的代名词。狭义界定者仅把那几家成功的平台定义为分享经济,缺乏一般性的提炼。有人按照“分享即非拥有”的理念,认为能多次“出售”同一产品者即是,但这样划分就误把软件出售都当作了分享经济。更有人“高瞻远瞩”,认为分享改变了产权的价值,所以分享经济能够创造新价值观,新文化观和新社会观。总之,说分享经济如何伟大,能上天入地的人很多,而说清楚什么是分享经济的人却相对稀缺。

事实上,无论给分享经济起什么名字(如“共享经济”、“协同消费”等),也不管给以怎样的定义,大家都认同,UberAirbnb是典型案例,其他如购物类的淘宝、eBay;借贷类的Lending Club等也都是标准的分享经济形式。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这些经典案例的提炼来获得分享经济的基本形态。

首先,供给方提供的是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如UberAirbnb);或者是使用过的商品(如eBay等)。这与传统的典型买卖即新产品的所有权交易是截然不同的。

其次,供给方是“业余选手”而非专业机构。这个特征是分享经济最为明显的标志。这里所说的“业余”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供应方并非该领域的专业供应结构,即从技术视角看的业余,如Uber上的司机可能不是训练有素的专业司机,Airbnb上的房东不是专门提供住房服务的专业酒店;二是指供应方提供的是闲置资源,即该资源(如房屋、汽车、时间等)主要用于其它方面,只是顺带着在该平台上进行有偿服务。比如春雨医生网上提供咨询的医生可能确实是位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所以他在技术层面看一点儿也不“业余”;但是他只是利用业余时间为该网站提供服务,而不会是其专职医师。

第三,供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品种繁多,但缺乏标准与规范。同样是旅行网站,Airbnb上的房源种类比booking.com上多得多;同样是电子商务平台,淘宝上的商品种类比天猫上多许多。

第四,每位供给方或者至少绝大部分供给方都是缺乏规模效益的有限供给,最为典型的就是把闲置资源转化为有限供给。P2P网贷上的许多资金是从银行活期存款转化而来,淘宝上的许多小店卖的是自己用过的二手货,Airbnb上待租的民居大都是业主短期闲置的空房。与那些专业的金融机构、制造商和专业酒店相比较,这些供给方提供的商品数量更少。

最后,这些“业余”的供给方通常是被第三方的互联网平台聚集以实现供求匹配的。虽然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村集市也带有分享经济的属性,但因为那时缺乏互联网,其聚集与扩散的能力有限,难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通过上述对典型案例的提炼,我们发现,分享经济的主要载体是各种各样的分享平台,即其供给方那些满足上述几个特征的第三方平台。

从供给方的特质差异进行区分,平台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专业平台和分享平台。前者的供应方是具有规模效益的专业机构,而后者的供给方则是缺乏规模效益的“业余人”。作为后者的“业余”供给方,与那些专业机构相比,具有非专业化,非规模化与多样化这三大特征。正是这三大特征,决定了分享平台在与专业平台竞争过程中的市场地位和发展趋势,也决定了它们的社会价值。

腾迅曾经对此给出过一个通俗却很清晰的定义:“分享经济是公众将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分享,进而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分享经济是一种非公益性分享,供方和平台在分享过程中获取经济收益,不同于互联网常见的知识分享、开源软件、信息和数据分享等等。”

分享平台之所以会出现,是来自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存在大量具有闲置资源性质的,千差万别的供应方。比如空置的房屋,利用率不高的私家车辆等。这些闲置资源规模庞大,规格各异,同时每个所有者所拥有的数量都很少。这些闲置资源的所有者愿意拿出来与他人有偿分享。另一方面是因为存在着多样化的用户需求。比如来上海的租房者,不仅有区域要求(有的想住在徐家汇,有的则想住在静安寺),还有位置要求(有的想住在邻近地铁站,交通方便;有的则愿意清静,宁愿偏僻),更有房型要求(有的偏好商务酒店,有的则喜欢民居型),即使民居,有的喜欢石库门,有的则喜欢花园洋房等等。传统酒店为了追求规模效益往往会减少差异,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而五花八门的闲置资源房恰好能满足旅客这方面的愿望。

这种小批量多品种的闲置资源供应方与多样化需求方的低成本匹配,只有在互联网环境下才有可能实现。传统线下的农村集市受区域限制,规模做不大。互联网则为分享平台插上了强大的翅膀,使得它在许多领域里迅速涌现,与一些专业平台形成了分庭抗礼之势。

文章原题为:“互联网+”时代的弄潮儿(4):究竟什么是分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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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民

陈宏民

138篇文章 3年前更新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协同创新与管理研究会理事长,《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先后就学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曾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双边市场——企业竞争环境的新视角》等专著3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业为产业组织与创新管理、平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闲时便写些人文历史的杂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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