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菜鸟和顺丰在“六一”儿童节上演的商业纠纷秀不过两天就谢幕了,掌声、嘘声此起彼伏,评论铺天盖地。至少可以从三个层面去评判这场纠纷,而每个层面都给未来中国企业运作和市场演化,以及政府监管带来启示。

第一层面是两家企业的用户数据之争。在互联网时代,数据是最核心的战略资源;即便大部分企业都还不大会运用数据,但获取数据日益成为企业的目标。数据有不同于其他资源的特殊秉性:一是具有一定的公共品特征,具有“非竞争性”,因而数据资源也强调分享;其二是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或“0-1效应”,即几个数据没啥用处,汇聚起来却能产生巨大价值。

数据资源这种“0-1效应”是造成许多市场冲突的主要根源。消费者是消费行为数据的主体,或被认为是数据所有权的拥有者;而各类平台,包括电商、打车、餐饮以及支付等平台是数据流的集散地。一方面,平台只是这些交易数据的观察者而非拥有者(因为它不是交易中的任何一方);另一方面,因为能够观察到最全面完整的数据,平台存在着极其强烈的动机去进一步收集和利用数据,甚至把数据商业化变成主要盈利手段;而事实上也只有平台有可能将大量数据转化为各种有价值的信息,以供商用。

基于数据资源的这两大秉性,站在不同立场就会有不同的说法。掌握数据优势的一方说,数据资源呈现“一加一等于十”的价值属性,所以应该尽量集中,搞成一个个数据孤岛对谁都不利;处于劣势一方则说既然数据能产生价值,交换可以,应该等价交换。市场机制能否公平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呢?

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越来越需要关注甚至立法的话题。比如,平台是否有权利使用数据?是否有权利对数据进行加工并出售?是否有权利反过来对数据发生者屏蔽数据?或换个视角,平台是否应该向那些数据所有权的拥有者付费以使用这些数据?欧盟正在酝酿立法,要求谷歌的搜索引擎向被使用信息的用户支付费用。这或许对我们有所启发。

菜鸟与顺丰的数据争夺显然与数据资源这一特殊秉性有关。乍一看数据分享对每家企业都没有直接损失,何必如此剑拔弩张呢?然而,数据既然能给对方产生巨大价值,总得有个交换条件吧。况且,如果未来彼此之间可能产生竞争的话,那么对方掌握的数据越少,其未来竞争力和话语权就越弱。数据提供与否,可是一加一减的不同作用。

从第二层面看,这是商业生态圈内平台与合作方的地位之争。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之间是复杂的竞合关系。从目前的商业格局看,电商企业是平台,整合消费者、商户和快递公司。通常情况下,平台与合作者之间,前者占据主导地位。如电商平台更贴近消费者和商户,能够有效引导其对快递公司及快递柜的选择。平台挤压合作者以获取更大优势和更高利润,也是其他类型平台的常态。

当然,店大欺客,客大欺店,规模决定话语权。如果快递公司做大了,形成足够市场份额,同时接入多个电商平台,也能形成制衡局面;甚至强化逆向物流,反过来成为平台的平台,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快递公司自建电商,如顺丰的嘿客尝试,也是一条道路,只不过路途较远而已。

菜鸟物流平台的出现本应聚集快递公司的话语权,加强与电商平台讨价还价的能力;但因其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反过来降低了快递公司尤其大型快递公司在生态圈中的地位。

从第三层面看,这是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布局之争,“互联网+”圈地运动方兴未艾。虽然2015年资本入冬,增量扩张有所减缓,但存量竞争反而愈演愈烈。这次菜鸟与顺丰之争中的行业大站队,背后是忽隐忽现的巨头影子。

——原载于《财新周刊》2017年第23期

 

话题:



0

推荐

陈宏民

陈宏民

138篇文章 3年前更新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协同创新与管理研究会理事长,《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先后就学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曾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双边市场——企业竞争环境的新视角》等专著3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业为产业组织与创新管理、平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闲时便写些人文历史的杂谈随笔。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