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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那些事儿”讲座之八

中国近年各类互联网平台迅猛发展积累的风险隐患,已经到了必须尽快解决的时候。近来监管当局对各类平台型企业的关注度持续上升,e租宝等P2P网贷平台所造成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更是把各方担忧推向高潮。

  “魏则西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迅速发酵。人们更多关注的不是“肇事者”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而是作为信息平台的百度。解决信息不对称,原本是互联网的一大优势;可在商业利益驱使下,一些超级平台把公众心目中客观的“排名”“检索”作为敛财工具,造成了信息扭曲甚至更加的不对称。中央政府此次迅速反应,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卫计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武警二院等涉事单位展开调查。

  成语“走马观花”,说的是古代有一个瘸腿男子与一个兔唇姑娘各因生理缺陷而难以找到对象;后由媒婆设计,相亲时让男子跨马,女子捧花,结果彼此满意,糊里糊涂成了亲。如此“媒婆”选择性地向需求方披露信息(如删除差评),甚至制度性地与付费客户联手作假(如竞价排名),影响的可是成百上千人的幸福!

  平台大都以信息中介自居,就像现代的“媒婆”。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媒婆”们插上了巨型翅膀,一些成功的巨型平台在行业的转型升级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引领作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BAT等大公司旗下的几个超级平台,活跃用户动辄数亿;这些平台的运作模式,包括其信息披露水平,直接影响着亿万公众的生活质量,乃至生命安全。

  平台既然是信息中介,那么它的信息披露水平,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直接影响到平台所能创造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公允地讲,绝大多数平台都在积极提升信息披露水平,从前期用户资料审核,到后期使用者评价机制。因为在这一阶段,平台与消费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有具有相当信息披露水平的平台才具备吸引力。当平台为了增加自身商业利益而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时,它会全力以赴。

  然而,当平台发展到缺乏竞争或需要为增加公众的社会价值而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时,尤其当自身的商业价值与公众的社会价值出现对立时,就可能做出一些扬此抑彼的行为,包括有意无意地忽视商家上传的虚假信息,甚至将客观信息商业化,比如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排序的标准。事实上,中国许多平台的信息披露建设都先后进入这个阶段,这便是监管当局需要重点关注并及时介入的理由。

  应对中国“互联网+”行动的深入,加强对剧变中各个传统行业的管理,真正做到鼓励创新,规范发展,是当前几乎所有监管部门所面临的挑战。

  首先,要明确身份。那些进入各个传统行业的互联网企业,应该也必须视为该行业的一份子。比如滴滴出行属于运输服务,饿了么属于餐饮服务,春雨医生属于医疗服务等等,它们事实上不再单纯的归属于互联网行业或信息服务业,它们的经营更应该遵循该行业的业务特征,服从行业监管当局的管理。

  其次,要区别对待。平台型企业在商业生态圈乃至整个行业中往往起着牵引作用,拥有比普通企业更大的市场控制力,同时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平台应该以市场化手段加强对各方用户的管理,以保证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对可能的信息失真承担连带责任。平台可以制订自己会员的进入门槛和会员费,也可以做广告,但不应允许将那些分级、排名、检索等客观指标商业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平台的中立和公允。未来的行业管理更多的可能是: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生态圈。

  最后,要避免垄断。鉴于平台具有“赢家通吃”的天性,要防止平台形成过于强大的市场力量。在现代网络经济结构中,市场的垄断力量不仅能够向上下游延伸,还能跨界渗透,给有效竞争带来许多负面效果,因而对超级平台的重点关注是必须的。对于虚拟世界里的基础设施,应制订规则甚至法律,像公路、桥梁、电网等传统基础设施一样,纳入公共品范畴的政府管制。

(原刊于《财新周刊》2016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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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民

陈宏民

138篇文章 3年前更新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协同创新与管理研究会理事长,《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先后就学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曾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双边市场——企业竞争环境的新视角》等专著3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业为产业组织与创新管理、平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闲时便写些人文历史的杂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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